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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闭幕
2015-03-13 15:19:41
  
红网

红网蓝山站3月13日讯(记者 何明贵 李宗凯) 历时3天半的蓝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议程,于3月13日上午在县政府大礼堂胜利闭幕。

在大会主席台前排就座的有大会执行主席何冲龙、秦志军、谭平玉、陈海潮、郭晓武、钟芝莉、陈扬新、邓泽干、梁有余。在主席台就座的县领导有:唐小明、黄和平、盘德平、黄永英、唐志雄、黄萍,县政协原主席邱兴华、县人民武装部政委陈景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赵七秀、吴新波、曾海波,县政协副主席刘惠明、黄石保、盘运贵、袁凤、李松旺,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岳彩明、县人民法院院长柏国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新陵。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担任过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正职的退休老领导蒋金生、邝允江、李年友及主席团其他成员。

(大会通过相关决议)

(大会通过相关决议)

大会执行主席梁有余主持会议。

本次代表大会应出席代表192名,因病,因事请假7名,实际出席185名,超过应出席会议代表的三分之二,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蓝山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蓝山县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蓝山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蓝山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蓝山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蓝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胜利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