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打开
株洲:去杂物间拿东西 竟捡到1岁男婴
2015-03-13 11:28:04
  
红网

株洲晚报3月13日讯  夫妻俩闹离婚,结果殃及1岁孩子。12日中午1点多,株洲天元区马家河派出所接到报警,在马家河镇中路社区一间民房的杂物间里,居民发现了一名1岁左右的男婴被“丢弃”在此。据民警调查,男婴父母都是当地人,最近正在闹离婚。

民房主人姓刘,12日下午1点多,他去杂物间拿东西,结果发现1名男婴在杂物间内,当时他吓了一跳,立即拨打了110。

刘先生认得这个1岁男婴,男婴外婆是他的邻居,12日上午他还看到男婴的父亲,抱着这名男婴在附近走来走去,所以他猜男婴是其父亲放到他家杂物间的。

民警赶到现场后,立即联系男婴父母。男婴的父亲在电话中承认,男婴是他放在妻子娘家邻居的杂物间里的,他说妻子把孩子扔给他就走了,他又不会带,“孩子肯定是母亲抚养更好”。

随后民警带着孩子,来到男婴父亲家中,发现无一人在家,家中大门紧锁。

男婴母亲则在电话中说,她现在在外地,也管不了这个孩子。

警方了解到,男婴父母正在闹离婚,因为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闹得不可开交,结果发生12日上午“弃婴”一幕。

目前,民警暂时将男婴放在孩子的亲戚家。当地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找到孩子父母,协商此事,而孩子的抚养权,由于双方都放弃,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61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记者 温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