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打开
汨罗:服刑期间发现漏罪 五进宫男子再获刑
2015-03-11 16:55:31
  
红网

红网汨罗站3月11日讯  近日,一名五进宫男子在服刑期间被查出仍有漏罪,汨罗市人民法院刑一庭开庭审理,依法对被告人郭某某数罪并罚。

被告人郭某某于2007年3月、2009年12月、2010年12月、2013年3月先后四次因犯盗窃罪获刑,2014年又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现于湖南省坪塘监狱服刑。

在郭某某服刑期间,法院经过审理查明,郭某某除了上述犯罪行为,还于2009年3月,伙同姜某甲、姜某乙、朱某经事先商量策划汨罗镇夹城村何某家,用事先准备好的液压钳将受害人何某停放在房屋前的一辆拖拉机大锁剪断,四人合力将拖拉机拖离现场。逃跑过程中,因形迹可疑被设卡的民警发现并拦截追赶,四人弃车逃跑。经鉴定,被盗拖拉机价值1356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郭某某与朱某某等人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被告人郭某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郭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之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在法庭宣判之后,刑法执行完毕前发现判决宣告前法庭发现被告人郭某某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数罪并罚。考虑到到案后,郭某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法庭依法从轻处罚。

当天,法院当庭公布了宣判结果,被告人郭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与前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