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县站3月11日讯(分站记者 龙显扬 通讯员 胡晔婧 杨敏)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校(园)车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的人身安全,9日上午,副县长陈卫兵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教育局负责人,以及各乡镇交管站、乡镇中心学校工作人员分5个整治组,深入各乡镇大力开展校车安全督查与整治。
早上7点,参加校车整治的各组人员从交警大队出发,前往责任片区开展行动。上午8时20分,联合执法一组在易俗河镇白石广场地段检查一台牌号为湘C5***8的中型专用校车时,该车驾驶人李某(男,46岁,谭家山镇人)正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但未按规定放置校车标牌。经查,该车是易俗河镇金霞美墅幼儿园的园车,民警在对驾驶人唐某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后,依法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对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
8时40分,联合执法二组在107国道中路铺地段设立检查点,一台号牌为湘C5***0的改装校车向检查点驶来,车内乘坐了不少幼儿,民警当即拦下该车并进行了详细检查。经查,该车核载8人,实载11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民警立即组织对幼儿进行转移,对驾驶人唐某(男,48岁,谭家山镇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开具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8时55分,联合执法四组在石潭镇蔡石公路设立检查点,一台号牌为湘C6***2的改装校车向检查点驶来,该车驾驶人周某(男,44岁,石潭镇人)正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但未按规定开启校车标志灯,民警随即对车辆及驾驶人进行进一步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民警在对驾驶人周某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后,依法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对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50元,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
随后,检查组一行实地察看了兴苗幼儿园、童馨美语幼儿园和文体德才幼儿园等,认真听取了幼儿园负责人关于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同时对各幼儿园校车的配备、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摸排,对存在使用改装校车的幼儿园发放整改通知书。
陈卫兵在检查中多次强调,要深刻吸取各地涉校车交通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校车安全工作,规范接送车辆运营秩序,加强对校车安全状况的检查与校车驾驶人的安全意识教育,加大检查处罚力度,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幼儿上下学安全。
据统计,当日上午,联合整治组共出动警力68人次,检查校车58台,查获校车违法行为8起,有效加强对校车的管理,为学生安全出行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