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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冷水滩出台《禁火令》 森林防火记心中
2015-03-10 14:12:50
  
红网

尊敬的父老乡亲:

你们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永州冷水滩区森林防火工作的关心、支持!为有效保护冷水滩森林资源,严防森林火灾发生,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工作要求,永州冷水滩区委、区政府出台了《禁火令》,请全区人民自觉遵守如下火源管理规定:

一、森林防火防护期为每年9月至次年4月。

二、在高火险期和禁火期内,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炼山、烧田土埂、烧稻草秸秆等。

三、进入林区山场生产作业及野外踏青游玩时,不随意用火,禁止在林内野炊烧烤和吸烟。林内的施工单位,场矿企业、仓储点等必须加强火源和用火用电管理,并开设10米以上的防火隔离带。

四、家长要教育孩子不在林区玩火、野炊,对聋哑、痴呆傻等特殊人员要履行监护责任,防止他们进入林区玩火。

五、祭祖扫墓提倡献花、植树等文明祭祖方式祭扫。

六、凡违反野外用火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一旦发生火情,立即报告村(居)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冷水滩区森林火情举报电话:8324264。

防火“五严禁”

一、严禁带火种上山;二、严禁造林炼山;三、严禁烧荒烧田埂;四、严禁在林区内和林缘边吸烟、野炊;五、严禁上山、上坟违规烧纸、燃放鞭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