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3月10日讯 与人合伙经营棋牌赌博游戏网站,1年多时间非法获利150余万元。3月4日,经醴陵市检察院公诉,马某、胡某因开设赌场罪被该市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各处罚金50万元、32万元,另对二人涉案赃款1578000元予以没收。
经查明,2013年1月起,浙江永康人马某以6万元的价格,从他人手中购得悠游棋牌赌博游戏网站,并投入10万元购买新版本游戏程序,开设多款游戏方式供玩家参与赌博。该网站通过从游戏中抽水、出售和回收虚拟游戏金币营利。马某在该网站创建客服QQ群,共发展1000余名群成员,负责网站和游戏的维护,并联系胡某某(在逃)负责招揽游戏玩家及游戏金币的出售和回收。截至去年4月3日,胡某先后通过银行转账和支付平台转账等方式,共向马某支付370余万元,马某非法获利100万余元。
2013年7月,湖北仙桃人胡某通过胡某某介绍,进入该网站担任银商,具体负责游戏玩家的游戏金币兑换,并从中赚取差价。至去年4月3日,胡某共非法获利50余万元。去年2月19日,醴陵市公安局在例行检查中,发现有人在网吧内进入该网站内参与赌博。经立案侦查,去年4月,该局赴浙江、湖北,分别将马某、胡某抓获,二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记者李逸峰 通讯员 郭秀峰 周湘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