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法院网3月10日讯 为了不劳而获,竟采用撬钢筋的方法盗窃彩票妄图靠发“横财”过活,日前,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蓝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人民币。
2014年,被告人蓝某某窜至该区中国福利彩票站点,见店内无人,便用木棍将该站点的木窗户钢筋撬弯后翻窗进入该站点,不但盗得“华为”牌黑色直板手机一台(价值450元),现金300元;而且还未刮开的“刮刮乐”彩票7925张,票面价值83000元;已刮开的中奖彩票票面价值5405元,中奖金额9155元;已刮开未中奖彩票票面价值20元。据悉,被告人蓝某某在长沙市福利彩票市场中心处兑奖510元时被抓获归案,上述财物共计价值98840元。
该院认为,被告人蓝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当庭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该院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