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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乡司法所为民解难获赠锦旗表谢意
2015-03-09 16:41:42
  
红网

樟树乡在线网3月6日报道 3月6日上午,樟树乡罗洪村枇杷组村民张德松柱着拐杖,手里捧着书写“人民好公仆、为人民服务”的锦旗来到樟树乡司法所,并亲手把锦旗送到司法所所长陈珍丽及副所长王定良手中,表达心中对该司法所工作执法为民的感激之情。

据悉,2014年9月13日上午,村民张德松在承包人刘某承包房屋主体工程四楼的砌砖中,因架板底下的横担树断裂摔下被弹起的架板扎伤右脚踝,经司法鉴定为八级伤残。面对巨额的医疗费和从此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这突如其来的打击,让家庭状况本来困难的张德松一家再又雪上加霜。

期间,伤者张德松家人与房屋承包人刘某和房主肖某就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费、残疾赔偿金等多次自行协商,三方当事人均因赔偿数额相差甚远未能达成一致,伤者无奈,面对高额医药费及以后更贫困的家庭,让张德松产生轻生的念头。

樟树乡司法所在得知情况后,主动参与调解,因房主与承包人均属外乡镇呆鹰岭镇人,情况特殊,调解难度大,乡司法所陈所长面对此情况,一边联系县法援中心罗春莲提供法律援助,一边与呆鹰岭镇司法所联系,分别多次找到房主与承包人,通过向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从法、理、情几个方面入手,让二方责任人从不愿赔钱到愿意承坦应尽的责任。最终于2015年1月15日召集三方及其所在村调解会及相关人员参加调解,在公平、公正、公开、依法依规、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当事人三方签订了调解协议,村民张德松得到应有的6万元赔偿金,一起伤残赔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接过村民张德松送来的锦旗,樟树乡司法所所长陈珍丽表示:“能够获赠到这样的锦旗,是樟树乡老百姓对我们司法工作的认可,也是对我们做好司法工作的鼓舞和鞭策。今后,我们将继续做好本职法律服务,做好矛盾纠纷调解,为建设和谐平安樟树作出应有贡献。”

当天,县司法局副局长陈航一与樟树乡司法所正、副所长等一起来到村民张德松家中,嘘寒问暖,详细了解张德松伤残后的生活状况和实际困难,并送去新年祝福!(通讯员 王东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