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祁阳站3月9日讯(通讯员 汪双喜)近日,从县城乡社保局传来消息,按省政府要求,从2014年7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5元,即在原每人每月60元(我省于2014年7月自行调增5元,已在2014年12月补发到位)的基础上增加15元,并于2015年2月底全部补发到位(2月份共发放180元),此举惠及我县13万余60周岁以上老人。
据县城乡社保局负责人介绍,按中央、省政府要求,我县2014年将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后,调整增加了缴费档次和缴费金额,由原来6个缴费档次增加到14个,缴费金额最高每年800元提高到每年3000元,按目前最高档次3000元和最高缴费年限44年计算,参保人每月最高可领取23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