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报3月9日报道 “自己不识字,年龄又大,外出办事真难,可现在我不再担心了,如果有事要办,只要给民事代办员说一声,自己不用出村,事也会办妥,民事代办制很方便和有利于老百姓,太好啦!”一直愁着自己小孙子户籍落户的难事让村民事代办员帮代办好后,3月3日,花垣县排吾乡龙门村70岁老人石老梅直夸该县推行的民事代办制。
自去年初以来,花垣县18个乡镇和120多个县直单位纷纷推行“民事代办”制度,把以前的“干部动嘴,群众跑腿”转变成“群众张嘴,干部跑腿”。在村、组分别设立为民服务代办室和代办点;在乡镇、县直设立便民服务大厅,负责受理辖区职责范围内的代理事项;在县设立信访接待办理中心等,主要负责代办乡镇或县直部门群众反映最为棘手的难事,形成了县、镇、村、组“民事代办”四级联动网络。
为了确保“民事代办制”规范化、常态化,该县各乡镇、县直、村(社区、居委会)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民事代办”方案,挑选品德好、素质高、能力强的党员干部为民事代办员,并将他们的姓名、职务以及电话号码等信息制成便民联系卡发放给群众,以方便群众联系求助办事。各级民事代办员对于群众反映的大小事都要遵循“受理不拖、承办快捷,负责到底”的原则,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民事代办”制度推行以来,该县干部作风明显好转,想办事、办好事蔚然成风。全县12100多名代办员共为群众代办城乡低保、养老保险、户口办理等各类民生事项6.9万多件,办结率达100%;处理化解矛盾纠纷、信访问题4600余件,接受群众咨询12.6万多人次,为群众直接节约办事开支800多万元。该县“民事代办制”成为便民惠民的“绿色通道”,真正构筑了干群的“连心桥”,深受群众的信赖和好评。(麻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