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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购物 当心遭“宰熟”
2015-03-09 11:11:35
  
红网

红网长沙县站3月9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赵鹏 通讯员 童旺芝)打开微信朋友圈,各种“微店”、“代购”和“海淘”应接不暇。其中,大部分微信营销往往通过名牌加低价吸引目光,再打着“海外代购”的旗号,顺便利用对熟人的信任,让圈中好友对其商品的正规性给予充分信任,从而达到推销产品的目的。但是,工商部门近期发现,很多不法分子利用微信制假售假、欺诈、发布非法广告信息等现象层出不穷。为此,长沙县工商局将针对微信非法营销作出警示。

多数微信卖家未办营业执照

微信作为一个社交工具,它不像第三方交易平台一样,会对每个进行营销的个人或公众号进行审查和后续管理。因此,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可申请微信号或公众号。即便是企业,仅需在申请时提供企业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营业执照扫描件、身份证以及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申请条件很简单。

因此,借助微信进行商品推广或市场营销就是“零门槛”进入,根据前段时间各地工商部门对微信营销的监管情况来看,大多数参与微营销的个人卖家都是没有办理营业执照,也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消费者对卖家信息知之甚少。

微信购物出现纠纷难维权

许多卖家在发布微信营销广告时,往往采用夸大化的修饰词语对商品的功能进行宣传,“史上最”、“顶级”、“最佳”……诸如此类的绝对性语言随处可见,更有甚者,通过改编新闻报道、调查研究、“心灵鸡汤”之类的语句对商品进行包装,增强说服力,然而这些广告宣传都是没有根据的。

微信交易没有第三方交易平台担保,也没有交易记录,工商部门对此类私密圈又难以取证,卖家也没有相关信息登记等等,这一系列的问题最终会导致一旦通过微信营销购物发生消费纠纷,维权将成难题。并且,由于微信营销大多做的是熟人生意,即便出现问题,碍于情面,消费者往往会放弃维权,这也助涨了部分微信卖家的侵权违法行为。

工商提醒消费者,请勿在未认证的朋友圈营销号选择购物,否则一旦发生纠纷,维权将十分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