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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查获首起运输危险品车辆不配备押运员案
2015-03-09 09:48:55
  
红网

郴州新闻网3月8日讯 3月5日,汝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查处了一起运输危险品车辆不配备押运人员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一安全隐患。

为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辖区安全工作, 遏制各项事故的发生,汝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根迅速部署,不断加强辖区内的各项安全检查整治力度。3月 5日下午,城关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车号为湘AA05XX的危险品油罐车上,只有一名驾驶员,未按规定配备任何押运人员,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

经检查,驾驶员刘某系中国石油天然汽运输公司湖南分公司职工,其驾驶的湘AA05XX的危险品油罐车系从广东乐昌油库配送汽油到汝城县中石油兴达加油站。该危险品运输车的有合乎规定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驾驶人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但没有按规定配备押运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随后,汝城县公安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刘某驾驶危险品车辆运输危险品时,不配备押运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理,并要求该驾驶员所在的公司及时按规定改正,消除安全隐患。(通讯员 邓巧峰 包利斌 欧希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