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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县出台《新晃县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2015-03-06 17:21:49
  
红网

红网新晃站3月6日讯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相关部门数月编制审定,《新晃县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3月3日正式出台。《办法》是在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的背景下编制出台的,将会对新晃县的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绿化总体水平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城市绿线是指本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与城市用地红线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办法》适用于我县县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绿地范围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县城管局负责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办法》对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附属绿地及其他绿地等的使用、审批、监督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如违反《办法》规定,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的,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