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3月6日讯 近日,接省发改委《关于确定全省第二批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的通知》(湘发改环资〔2015〕137号)文件通知,经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嘉禾县被确定为全省第二批9个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之一。
近年来,嘉禾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循环经济。县发改局组织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制定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并积极向上跟踪申报。下段,全县将以此为契机,按照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统计调度,创新体制机制,认真组织方案实施,加快推进重大循环经济项目建设,强化示范带动作用,争创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县。(通讯员 萧诚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