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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捡到钱包拒不归还 民警劝导物归原主
2015-03-06 11:13:24
  
红网

湘西网3月6日讯  3月3日上午,当民警将外地游客唐某丢失的1000余元现金交到手上时,唐某非常激动,紧紧握住民警的手连声道谢:“非常感谢民警的帮助”。

据了解3月2日晚11时,交巡警大队接到外地游客唐某报警称:其在南华桥下购物时不慎将钱包丢失了。接警后,交巡警大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理。经了解:唐某的钱包内有身份证、银行卡及现金1000余 元。为尽快帮唐某找回失物,民警立即通知视频侦查中队协助查找。视频侦查中队民警通过查看监控视频发现唐某遗失的钱包被一名男青年拾获,拾获钱包后该男青年往河对面走了。民警结合视频录像分析,经过查找在粟湾停车场内捡到被丢的钱包。经查看,钱包内除现金外,身份证及其他物品均在。经过不懈努力,民警于次日凌晨零时许找到该名捡到钱包的男子,民警经过耐心劝导,该男子将其捡到的1000余元现金退回。

在此,民警提醒,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通讯员 龙含妍 廖家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