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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哑妻子起诉离婚 因丈夫外出打工交流少
2015-03-06 10:53:18
  
红网

红网泸溪站3月6日讯(通讯员 唐波)2015年泸溪县法院浦市法庭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加大巡回审理力度和调解力度。近日浦市法庭法官倾心尽力的调解,也未促使这对年轻的小夫妻和好,最终好合好散,解除了这桩痛苦婚姻。

3月2日,原告姚某左手拿着诉状,右手抱着不满两岁的小女孩走进浦市法庭办公室,跟着原告一起的还有姚某的父母亲。姚某将怀中的孩子递给了母亲,嘴巴咿咿呀呀,又比手画脚的指了指诉状。陈法官接过诉状一看,原来是一起离婚纠纷。在与姚某的家人的交谈中,陈法官了解到原告姚某是先天性聋哑,2013年在外务工期间与同乡石某相识并相恋,两人于是一起从外地回到了家乡,并在同年8月8日在泸溪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同年的11月他们有了的自己的小宝贝。为了维持家庭的生计,石某决定外出务工。就在外出打工的这两年来,两人之间的交流、关心都少了,夫妻之间的感情大不如前。石某不过问姚某和孩子,这样让姚某心里很是难受,于是姚某想要放弃与石某之间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并提出要求要抚养小孩。

了解到这样的情况后,办案法官当即电话通知石某来到法院,希望能够调解好这起离婚纠纷。20分钟后石某与其家人一起赶到法庭办公室,姚某看到丈夫石某情绪很激动,为缓和双方剑拔弩张的情绪,办案法官将石某及其家人带到调解室的办公室了解情况。石某告诉办案法官自己与妻子现在也没有什么感情了,愿意与妻子离婚,但是希望自己能够抚养孩子,这是他的要求。

鉴于姚某与石某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考虑到小孩现在还不满两岁,更需要母亲的关怀和照顾,而且姚某又属于残疾,孩子是她唯一的依靠也是姚某生活的希望。在与石某的再次交流中,办案法官劝说石某,希望石某能够将女儿的抚养权给姚某,并告知石某,将抚养权给姚某并不意味着孩子以后就不是自己的了,孩子依然是自己的女儿,这种血缘关系是谁都不能抹去的。作为父亲,石某也应该要做到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再说小孩一直都是姚某在抚养,突然让小孩见不到朝夕相处的母亲和外公、外婆,小孩也会适应不了。听到了办案法官这样的说法,石某及家人决定做出让步,放弃小孩的抚养权,同意与姚某协议离婚。

姚某与石某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愿意和平解除两人之间的婚姻关系。接到离婚调解书的时候姚某紧紧握住办案法官的手,流下了感激的泪水。虽然她不能言语,只能发出咿呀的声音,但是在场的人都明白她这是在感谢陈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