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南县站讯 近日,南县人社局医保股接到县城乡居民医保所一例冒名顶替报销住院费用的举报,医保股工作人员立即对这次举报的案例进行了调查。
通过对当事人的询问,得知当事人被他人摩托车撞伤住院,由于没有参加本年度的医疗保险,遂借用其弟弟的医疗证,冒用弟弟的名字住院治疗。出院后其弟弟到县城乡居民医保所报销时,谎称是自已骑车摔伤,被城乡居民医保所的工作人员发现并向医保股举报。
医保股工作人员对当事人了解情况并进行笔录后,确认当事人违反《社会保险法》中的相关条款无误,当场扣押了当事人的医疗证和相关证据资料,告知当事人有关骗保行为的法律及处罚规定。还对当事人所住医院的经治医生了解情况并作了笔录。
经过调查与分析,医保股认为:本次医保冒名顶替骗取医保资金案是当事人违反《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企图骗取医保资金;同时还有经治医生玩忽职守,没有按规定认真核实住院人员身份导致。针对本次案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县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下发通报,要求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以此为戒,组织进行医保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同时责成院方对此案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委托所在乡镇政府对冒名顶替骗保未遂当事人将进行通报批评教育,住院医疗费用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