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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阳光工程”培训新型农民2500多人
2015-03-04 17:20:44
  
红网

红网平江站3月4日讯  平江县加快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2012年以来,累计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550人、认定750多人,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

一、经费保障上做到“不差钱”。落实上级培训经费管理要求,对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分别给予人均3000元和1000元的补助,补助资金80%以上用于农民课堂培训及实训、参观交流等。同时县本级安排一笔经费,对主管部门、培训机构开展工作予以补助。

二、教育培训上抓好“五环节”。一是从全县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养大户中选取2200名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二是择优聘任专职教师16人、兼职教师48人、双师型教师24人;三是制订培训计划,并由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查;四是选取31个实训基地,逐步建立“分段式、实训式、参与式”培训模式;五是对考核合格的学员,免费为其进行技能鉴定并发证。

三、认定管理上严把“三道关”。一是严把审核关。先由主管部门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并根据星级标准实行分类培育;培训中,财政与主管部门联合进课堂清点培训人数,审查教案,防止虚报冒领培训补贴。二是把好归档关。对培育对象档案逐一分类整理和电子化管理。三是把好进出关。对培育对象原则上实行两年一审,被确认的对象可优先享受的相关扶持政策,否则清退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体系,不再享受的相关扶持政策。

四、政策扶持上实行“三倾斜”。一是从财政政策上给予倾斜。出台水稻、牲猪、农机、农业保险等政策性补助资金重点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的具体规定,筛选43家新型职业农民创办的家庭农场申报全省“百企千社万户”项目,降低了农业经营成本和风险。二是从协调土地流转上进行倾斜。对种植大户遭遇土地流转的瓶颈问题,县乡帮助做好调解工作,使不少大户实现了“土地流转权在村组,实际经营权为自己”的理想结果。三是从银行贷款上给予倾斜。争取银行支持,对符合低息或免息贷款条件的农民,优先为已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发放贷款。2014年共发放贷款3000多万元,有效缓解了新型职业农民贷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