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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出台崀山旅游宣传营销奖励办法
2015-03-04 16:57:34
  
红网

中国崀山网讯 为进一步提升崀山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加快推进世界旅游精品建设步伐,实现旅游产业第二次创业,3月4日,新宁县文化旅游领导小组出台了崀山旅游宣传营销奖励办法。

据悉,该办法共设置旅行社营业网点设立奖、旅行社市场促销奖、旅游专项奖、省外市场开拓奖、旅游排名奖五类奖。凡全国著名旅行社在新宁设立分社或营业网点开展地接业务,且当年(考核年度)地接量达到1000人次的,一次性给予奖励50000元。对旅行社招徕的国内游客(购买门票进入崀山景区的人数),除享受景区对外发布的正常门票优惠政策外,政府再根据实际购票人数实行累进分级分段计奖。3000人起奖,达到3000人的,1——3000人奖励2元:3001至5000人按3元/人给予奖励;5001至10000人按5元/人给予奖励;10001至15000人按7元/人给予奖励;15001至20000人按9元/人给予奖励,20001至25000人按12元/人给予奖励;25001人以上按15元奖励。对旅行社招徕的国内游客购买门票进入崀山景区的,除享受景区对外发布的正常门票优惠政策外,政府再根据实际购票人数实行累进分级分段计奖。

尤其是旅游排名奖更是十分诱人,对在崀山景区全年接待游客量(以实际购票人数为准)排名前五名并达到3000人基数的地接旅行社分别奖励8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1万元。(记者 杨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