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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城区元宵节过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15-03-04 16:40:44
  
红网

临湘政府网3月4日讯  过完元宵节就算年过节罢了,元宵节眼看就要到了,一年中,最隆重的新春佳节很快就要结束了,由于我市仅限于春节期间城区可以燃放烟花爆竹,近日,市人民政府再次重申在城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

一、除农历腊月二十四至元宵节期间外,以下区域内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燃放烟花爆竹:城区东起季台坡、西抵长白路顶端、南至三湾渡槽、北至京广铁路(含芳草桥建成区)。

二、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禁炮大队责令停止燃放并收缴烟花爆竹,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三、对于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除在电视台公开曝光外,对个人处以5000元罚款。如果是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将采取组织措施、处以纪律处分,并对所在单位处以1万元罚款。

四、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3763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