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城步站3月4日讯 (通讯员 段才国) 为进一步加强城步县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纳入非税管理秩序,维护中小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2月28日,城步苗族自治县非税局、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共同召开教育收费管理会议。
会议公布了2014年教育收费管理情况:城步县教育收费总规模为1200万元,其中高中阶段学费1050万元,幼儿教育收费150万元。
会议要求,2015年教育收费管理应从五个方面进行:一是要加强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除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按规定代收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外,不得另收其他任何费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可按规定向学生收取课本费,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可收取住宿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校外活动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二是要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政策。普通高中可按规定收取学费、书籍课本费、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外,还可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校外活动费、就餐卡补办费、社会实践活动费、新生入学体检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省级示范性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期1000元,其他高中为每生每期800元。三是要认真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即限钱数、限人数、限分数,不得随意突破界定。四是要加强中小学收费秩序和纪律管理。坚决制止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深化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治理,集中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制止“课堂内容课外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公参民办”学校办学及收费管理;严禁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学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性质的费用;禁止将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报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各级中小学校必须要确保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五是要进一步强化教育收费政策监管和检查。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及时受理学生和群众对于教育乱收费问题的举报和投诉,严肃查处中小学各种教育乱收费问题,切实维护中小学教育收费秩序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会上,全县各中小学校负责人和收费管理人员纷纷表示,将严格遵守上级规定,按章收费,全力抓好教育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