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党政门户网3月3日报道 3月2日,记者从中国文明网获悉,衡阳市共有4个单位、3个乡镇跨入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行列。
2月28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在北京召开,湖南省一大批单位获评国家级荣誉称号。经中央文明委评定,长沙市、常德市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岳阳市、株洲市则首次获此殊荣。另有65个单位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52个村镇被评为全国文明村镇,4个社区被评为全国文明社区,3个景区被评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
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文件,衡阳市获得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是: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衡阳市国家税务局、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衡阳市石鼓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获得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的是:衡阳县岘山镇、衡南县云集镇、衡阳市蒸湘区雨母山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