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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2015-03-03 15:49:55
  
红网

红网石鼓站3月3日讯(通讯员 贺常军)2月28日,在北京召开的第四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石鼓区联社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石鼓区联社自2006年获湖南省文明单位,2010年获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之后取得的又一殊荣,也是衡阳市唯一一家荣誉全国文明单位的金融机构。多年来,石鼓区联社对文明创建工作高度重视,把文明创建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持续开展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升全社员工队伍的“精、气、神”;大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文明风尚传播、规范化、标准化服务评比等活动,树立文明服务良好形象,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塑造文体活跃、环境优美的现代金融企业形象,丰富了职工文化生活,很好地激发了员工的干事创业和敬业奉献的激情,为联社又好有快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力量,全面推动了联社持续、稳健、和谐发展。该社表示,将以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为契机,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全面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文明服务机制创新,激发企业发展活力,为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