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辰溪站3月2日讯 石碧等8个乡镇未上交1月份《三联七到户工作督查表》,火马冲镇未上交2015年度《作风纪律监督检查方案》……3月2日,辰溪县作风办发出通报,对少数单位未及时上报作风建设相关台账资料的单位进行通报,并按照《辰溪县2015年干部作风建设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扣除相关单位作风纪律监督考核分数。
根据辰溪县第十一届纪委第九次全会暨全县反腐败和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各单位和乡镇按照规定必须在2月5日前向县作风办上报1月份的本单位《作风建设监督情况统计表》,在2月5日前上报本乡镇2015年度《作风纪律监督检查方案》和1月份《三联七到户工作督查表》。但仍有部分单位和乡镇未将相关资料上报。
辰溪县作风办对以上未按时上交台帐资料的单位和乡镇提出通报批评,要求被批评的单位引起高度重视,在以后的工作中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类工作台帐资料。同时要求2015年“作风纪律”监督考评的50个单位和30个乡镇要继续登记和上报《办事登记台账》。每月10日后未交《办事登记台账》的单位和乡镇,县评议办将不再另行通知催交,直接根据《辰溪县2015年干部作风建设工作方案》规定进行通报并扣分。
附:相关资料未按时上交的单位
1、未上交2015年度《作风纪律监督检查方案》的乡镇
火马冲镇
2、未上交1月份《三联七到户工作督查表》的乡镇
石碧乡、黄溪口镇、后塘乡、火马冲镇、小龙门乡、城郊乡、船溪乡、桥头溪乡
3、未上交1月份《作风建设监督情况统计表》的单位和乡镇
政协办、档案局、政府办、信访局、财政局、计生局、交通局、公路局、旅游局、国税局、组织部、老干局、团县委、气象局、政法委、“610”办、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煤炭局、邮政局、电力局、城镇工业联社、工商联、粮食局、商行办、物行办、农村工作部、畜牧局、供销社、火马冲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