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新闻网讯 2月28日,南县工商局又查获一起本县人员参予异地“1040工程”的重大传销案,并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处理。这是自2014年以来该局查获的“1040工程”非法传销第四个团伙组织。
2月24日,该局接投诉称,南县籍谭某辉、张某东等人以参与“1040工程”名义从南县、华容、安乡等地发展人员到广西、安徽、四川等地开展非法传销活动。接诉后,该局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对30余名参与人员进行调查。初步查明,谭、张等人自2011年以来通过发展人员申购虚拟的资本份额等手段进行所谓“资本运作、连锁经营”,该团伙已构成代数达14层86人的上下网络层级,涉案金额59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