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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法院开展“冬日执行”老赖躲了六年开始还款
2015-03-02 13:29:11
  
红网

长株潭报3月2日讯  2月26日一大早,炎陵县男子刘某某冒着细雨,拄着拐杖来到炎陵县人民法院,将锦旗送到了该院执行局。

2007年12月28日,唐某以其公司扩大规模需增资运作为由,向刘某某先后借款127900元。借款到期后,刘某某多次要求唐某偿还借款与利息未果,将唐某诉至法院。

判决生效后,刘某某于2009年11月20日向炎陵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唐某为躲避执行,一直在外打工,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春节期间,炎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得到消息,唐某已回家过年,于是拟对唐某进行拘留。唐某立即向刘某某偿还借款4万元,并立下字据承诺每年偿还借款2万元,直至借款还清。

春节期间,炎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了“冬日执行”行动,通过多种方法破解了执行难问题,为多起沉积多年的执行案件画上了句号。(记者 刘平 通讯员 罗雨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