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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北湖区:女子玩“陌陌”遭劫财又劫色
2015-03-02 09:31:51
  
红网

郴州日报3月2日讯 时下, “微信”、“陌陌”等交友平台强势地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多元和便捷。然而,这种“快餐式”交友模式下却潜藏着一定的危机。郴州一女子田某喜欢玩陌陌,不料深陷虎口,遭网上招呼的陌生男子抢劫强奸。近日,北湖公安局破获这起抢劫强奸案件。

去年10月13日,受害人田某到北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报案,称其于10月10日至12日遭人拘禁,并被抢劫、强奸。田某今年20岁,在某酒店从事服务工作,经常有业务应酬往来。10月10日下午5时许,她通过陌陌收到一陌生男子邀请,约她当晚一起去郴江路某酒店唱歌,虽然互不认识,但听说可以商谈一笔业务,田某很爽快答应了下来。

10日下午6时,田某来到北湖区三里田村陌生男子租住的出租屋进行商谈。刚进门,该男子立即将门反锁,并要田某做其女友。田某抗拒不从,男子随后强奸了田某。10月11日凌晨,男子妻子孔某回家,发现了丈夫的犯罪行为。担心田某出去后报警,孔某便与丈夫一起将田某拘禁在自己家中。12日下午,该男子在抢走田某随身携带的一台苹果手机和1900元现金后,又逼着田某到南湖路一家银行取走银行卡里的2000元现金,才将她释放。

经民警侦查,李某及其妻子孔某均是永州市江华县人,两人作案后已逃离郴州。今年2月11日,民警赶赴江华将两嫌疑人抓获归案,并于13日押解回郴。

“与陌生人说话不妨提高警惕。”民警提示“陌陌”这种基于地理位置的移动社交工具,虽能让身处附近的陌生人之间方便地建立起联系,但需谨慎利用,不要给不法分子提供犯罪机会,谨防钱财被盗或遭受其他损失。(记者 胡丽君 通讯员 钟剑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