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新闻网讯 2月26日,沅江市召开关于禁止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整治工作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长颜建波出席,市安监、工商局、城管局、消防大队、公安局等单位负责参加会议。
会议成立了沅江市元宵节期间禁止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禁止在全市范围内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因燃放“孔明灯”造成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市民要自觉维护公共安全,不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鼓励对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市工商局:12315;市公安局:110;市安监局:12350;市城管局:2814111.(通讯员 刘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