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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部分小区物业费闻风上涨 最高涨幅超3成
2015-02-27 15:30:50
  
邹双

红网长沙2月27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邹双)物业费涨还是不涨?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放开24项商品及服务价格,其中包括非保障房小区的物业费和停车费。从此,物业费涨价一直排位列话题榜前茅。

25日记者走访调查发现,长沙个别小区的物业费2015开年就已刮起了涨价风,有些已经调整到位,有些正在酝酿上调中。调整的程序、幅度也各有不同,或是通过业委会向居民征集意见后再行商定,或是先放出风声然后在收取时成为定局。

现场调查:部分小区最高涨幅超3成

“您对我们的服务是否满意?”从去年11月开始,蔡先生每次在小区里遇到物业工作人员,总会听到这样的提问,蔡先生在业主群里一问,才得知这是物业在为涨价提前吹风。

蔡先生居住的小区位于雨花区新建西路中江国际花城,该小区由一栋高层和六栋小高层组成,2007年交付,目前有1000多户业主。小区现在有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为其服务的是中海物业,是一家有一级资质的物业公司。

小区从最初的每月每平方米1.2元,后来调至1.5元。“现在还没有涨价,只是补缴之前的一个能耗费。”物业工作人员说,物业和业委会协商,经过业主同意,以后的物业费或将涨为每月每平方米1.8元。

同在雨花区的另一个位于韶山南路的万科金色家园,2010年交付,由3栋32、45平米公寓组成,共有505户。“物业费每月每平方米1.8元,这是2010年定下的标准,我们4年没有涨过物业费。”昨日,万科金色家园物管方长沙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从今年1月份起,该小区的物业费已经实行了新标准,目前高层物业费每月为2.38元/平米,相比此前的每月1.8元/平方米,最高涨幅已经超过了3成。

记者随后咨询了分别位于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等6个小区的物业公司,从去年年底开始,个别小区就开始逐渐提出调价通知,但都迟迟未得到业主同意。

物业说法:人工费成物业费最大支出

“前两年,人工成本占公司总成本不到50%,现在的人工部分加上外包的维修人员,要占到总成本的80%-85%。”从事物业管理工作近十年的资深物管经理谢莉(化名)告诉记者。

谢莉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她服务的一家拥有600户住户的中型小区来算。小区物业员工共有30人,其中保洁7人、保安及维修工共10人,其他都是办公室人员。现在一个保洁员的工资每个月为1600元,再加上五险一金,综合用人成本在2200元左右,7个保洁员每年的人工支出在18万元左右。保安、维修工的工资更高,这群人每月3000元工资,最低一年就需要支出30万元,行政人员每月工资2500,一年的人工支出需要39万多元。

这样算来,该小区物业综合用人每个月的成本在2200元左右,一年的人工费支出在87万元左右。“物业本身就是微利行业,按照以前的收费标准可能会入不敷出,提价是在所难免。”在谢莉看来,物业服务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行业,人工成本占比太高。加之近几年,水、电、气等各种成本都在猛增,国家最低工资标准也频频上调,社保政策不断完善,直接拉高物业成本。

此前,长沙市物业管理协会一项调查显示,大多数2004年、2005年进驻小区的物业公司服务收费标准多年未调整,甚至部分小区十多年未调整。老旧小区电梯房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在1.2元至1.6元/平方米·月的区间浮动,非电梯房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在0.5元至0.8元/平方米·月的区间浮动。

“物业公司一旦入不敷出,最可能的选择,是通过压缩服务人员降低成本,服务质量也大打折扣,其后果是引起业主不满,欠交物业费,从而导致恶性循环。”长沙高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负责人王丽莉说。

业主意见:公开收支账目和涨价原因

对于物业费的涨价,各个小区的业主们几乎是一片反对之声,就是同意涨价的业主,也要求物业公开账目,希望涨得明白。

“物业费用为什么涨,涨在哪几个地方,按照什么标准涨价?我们希望物业能明明白白公示清楚。最起码要召开几次业主大会,不能光是一纸通知了事。”万科金色家园的业主吴女士说,虽然物业方表示开过业主大会,可事实是小区业主们很多还不知道涨价的事。

“业主和物业是平等的买卖双方,可为啥物业费涨了,没人征询过我们的意见啊?”顾先生住在芙蓉区某“公务员小区”,去年6月1日起,小区物业费从原先的每月每平方米0.5元涨价至0.68元,业主们对此非常不满,“小区养狗扰民严重,卫生死角多,物业都没有任何作为,现在却说要涨价,我个人一直抵制交费。”

部门:物业费调整需半数业主同意

事实上,即使大多数业主不愿意物业管理费上涨,但不断推高的物价水平让更多的业主意识到,物业管理费上涨的趋势是不可遏制的。于是,“涨价标准该如何确定?谁来保证质价相符?更多地成为业主们争论的焦点问题。

2014年3月28日,长沙市物价局与长沙市住建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显规定,如需调整现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协商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因此并不能随便涨价。

长沙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一名李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价局会在小区新房开卖之前下达政府指导价,当业主委员会产生之后,将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物业管理处按照市场浮动协商制定所住小区的物业管理费。”

该工作人员也表示,如果不经业主同意私自涨价属于违规行为,业主有权拒绝交纳,同时,还可以拨打12358价格热线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