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在线2月26日讯(通讯员 姚志胜)为了让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这一安民惠民工程尽快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武陵源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安排经费,及时调整预算支出,迅速成立了领导组织机构,召集计生、财政、人社、社保、公安等部门召开了工作碰头协调会,确保了摸底审核、参保情况、资金拨付、发放等环节顺畅有序,确保了春节放假之前按时足额将城乡居保代发的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到位。
本次武陵源区共有城乡居保代发的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人员137名,城乡居保代发的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总金额375560元。其中共补发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74320元;代发一次性奖励金人员59人,代发金额295000元;代发按月领取奖励金人员78人,代发金额80560元;现均已足额及时发放到广大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手中。
湖南省正式出台了《湖南省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和《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政策解释及操作办法》。其中规定: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由所在单位随退休费发放。2、参加企业职工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其奖励金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保机构随养老金按月代发。3、其他奖励对象的奖励金由当地人口计生部门在每年第四季度组织发放。4、奖励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发放,直至亡故;或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