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2月26日讯 农历正月初七上班的第一天,嘉禾县林业局接到坦坪镇西车村一村民电话称:家中进了一只“苍鹰”,请求来人予以救助。
县林业局森保站工作人员和县森林公安民警立即驱车赶赴现场。该西车村民介绍说:“农历正月初一,一只不知名的“大鸟”来到他家给他‘拜年’后一直居住在他家的阳台上,迟迟不肯离去,每天都要喂以牛肉等肉类食物,非常惹人喜爱。经他从网上查询,多方对比,这只不知名的“大鸟”疑似“苍鹰”,要不是他即将到广东创业,他愿意一直供养着。为了给“苍鹰”寻找一个好的去处,他到处打听,才不得不割爱献予野生动物保护部门。”
这只“苍鹰”体型中等,羽毛丰满,眼睛有神,仪态雄伟。经县林业局森保站工作人员确认:这是一只鹰隼,是为了一饱“口福”而来,它视力极好,飞翔能力强,动物学上称为猛禽食肉类,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严禁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及饲养。
去年郴州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鹰隼的出现是生态环境日益好转、动物多样性复杂共存、广大市民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增强的具体体现。现这只鹰隼由林业局森保站暂时“收养”,待它恢复状态后将予以放生,回归大自然。(通讯员 潇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