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2月24日讯 24日,记者从长沙市政府办公厅获悉,《长沙市特困家庭子女高等教育助学金管理办法》日前出台,并将于3月3日起施行。助学工作由长沙慈善会统一布置发动,统一组织申报。
资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长沙市低保家庭子女或其他特困家庭子女。其他特困家庭具体指:家庭年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的100%至200%之间;或者其家庭成员因病、因其他突发事件在申报前12个月内家庭刚性支出较大,且申报前12个月内家庭总收入减去支出后其年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00%以下。本年度录取到一本、二本、三本或高职院校全日制大学的学生(按国家任务计划形式录取,含保送到本科院校的学生,不含录取到有津贴的军事院校的学生)。
助学金资助为一次性资助,低保家庭大学生每人资助5000元,其他特困家庭大学生每人资助3000元。特困家庭子女需要资助的,由其本人或者监护人到户籍所在村委会、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助学金以银行卡形式发放,于当年10月1日前发放给资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