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新闻网2月15日讯 记者近日了解到,株洲市今年继续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市城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5元;醴陵市、攸县、株洲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9元;茶陵县、炎陵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1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4元。
此外,最低工资标准不含加班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其中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不用于计算加班,主要适用于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即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的劳动者。(记者 姚艳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