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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法院为执行救助对象发放救助基金
2015-02-15 13:19:57
  
红网

红网城步站2月15日讯 (通讯员 王辉鹏) 2月13日,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将10万元专款划入县法院专用账户。县法院根据之前的执行救助申请的审核情况,为13位申请人发放了救助基金,给特困群体送去冬日暖阳。

执行救助基金制度主要是针对生效债权无法兑现且生活困难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以及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的权利人予以救济。此类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大多是社会弱势群体,有的面临着子女教育难以为继甚至包括生存的困难。

在执行曾某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申请人曾某荣父亲因事故死亡,母亲年岁已高,瘫痪在床五年,而被执行人因事故被判入狱,现正在服刑,且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该案仅执行到位了一匹马。法院为了更好地解决曾某荣面临的实际生活困难,积极为其办理司法救助申请,按照规定给予其一次性救助10000元。

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吴立芳介绍,对启用执行救助基金的案件,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将依法、及时予以执行,一旦执行标的执行到位,首先将执行款填补到救助基金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