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县站2月15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廖真怡) 春节临近,燃放烟花爆竹、上坟烧纸、烧香祭祖的市民多了起来,加之近期气温回升,长沙县森林火险等级也相应提高。
近年来全县发生的数百起森林火警、火灾中,七成是由上坟烧纸钱或燃放烟花鞭炮引起,好在都扑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长沙县森林防火办工作人员提醒市民,春节期间,不要将烟花鞭炮、纸钱香烛等物品带上山,可选择其他方式进行文明祭祀。
林边放烟火庆买车 百亩林木尽数烧毁
新年买新车,本应该是一件喜上加喜的事,然而家住长沙县春华镇九木村峡口组的村民王某却因此“乐极生悲”。
去年春节前夕,王某为庆祝儿子买了一辆新车,便在自家门前燃放烟花。不料,火星落到旁边的山林中,引发了山火。
由于天气干燥,火势迅速蔓延,众人从中午忙到当日下午5时才把火完全扑灭。这样的“庆贺”方式不仅使102亩林木尽数烧毁,王某本人也在次日被依法刑事拘留。
除了放鞭炮,春节期间,回老家上坟祭祖的市民也不在少数,由于山中枯枝落叶及茅草数量多,往往一不小心就酿成大祸。
去年大年初一下午,北山镇明月村伴山岭组发生山火。据调查,山火因当地村民吴某、彭某母子等人上坟时烧香烛钱不慎引燃周围丛生的茅草而造成。次日吴某被刑事拘留,彭某因为身患疾病被取保候审。
24小时值班备勤 专人把守进山主路口
针对春节期间林区用火、祭祖用火多,人为火灾隐患突出的情况,长沙县森林防火办和各镇(街)加大防火力度,在每个进山主路口设置宣传警示牌,严禁野外用火。
除了加强防火宣传,全县还安排专人对每个进山主路口进行把守,严禁带火种上山,严禁在林间山边烧杂草,严禁野炊及野外烧火,严禁在林区燃放鞭炮、孔明灯等。
县森林防火办负责人表示,春节期间将留足值班备勤力量,实行24小时值班制,确保第一时间受理山火报警,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扑救。现在各级灭火队正抓紧检修、补充扑火装备,进入临战状态。
市民如发现山火,可致电84013119及时与县森林防火办联系或拨打119火警。市民如在山林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有野外用火行为,将处以行政处罚或治安拘留,造成林地过火面积30亩以上的,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