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新闻网2月15日讯 2月13日,吉首市通过“一卡通”将17.99万元资金打卡发放到该市1258名优抚对象的账上。该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笔资金是该市优抚对象等人员提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金。
去年底,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下发的《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工作通知》明确要求,自2014年10月1日起,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吉首市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城镇“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20%以上,农村“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40%以上,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同时,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2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360元,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经费。此外,对2011年纳入优抚保障范围的烈士老年子女和农村籍老义务兵生活补助标准进行了首次调整,烈士老年子女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7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
吉首市优抚对象提标工作自今年1月中旬启动,该市民政局组织该市1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助理召开了提标工作培训会,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标业务培训,确保提标工作不出差错,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