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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4类老人 可申请享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2015-02-15 10:01:51
  
红网

株洲晚报2月14日讯  日前,湖南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老龄办出台《湖南省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试点方案》,将通过政府购买的形式,为符合条件的老人提供基本的养老服务。从今年起,在全省范围开展试点。

哪些单位承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养老服务的购买主体为市(州)、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值得注意的是,《方案》规定民政部门所属专职提供养老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如公办福利院、敬老院不能作为服务的购买主体。

承接主体是取得《湖南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并依法办理法人注册登记的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依法办理法人注册登记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组织、经过注册或备案登记的城乡基层老年协会具备承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主体资格。

《方案》明确将加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绩效评价,且更侧重受益对象满意度评价。绩效评价结果需向社会公布,并作为政府选择购买养老服务承接主体、编制以后年度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与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

什么人可以享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根据《方案》,具有湖南本地户籍、且在当地实际居住的4类老人,可申请享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4类老人分别为:

·年满60周岁、散居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市“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扶养人)老人。

·年满60周岁的低保失能老人。

·年满65周岁的低保半失能老人。

·年满80周岁、其子女不在当地居住或子女无能力照料的城乡低保老人。

政府购买的养老服务包括哪些内容?

《方案》明确购买内容包括居家养老服务、社区日间照料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养老评估等方面。

·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购买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护理等上门服务及养老服务信息系统营运服务;

·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主要包括购买社区日间照料服务、老年康复护理服务;

·机构养老服务主要为年满60周岁散居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市“三无”老人购买机构供养、护理服务;

·养老评估服务主要包括老年人能力评估和服务需求评估的组织实施、养老服务评估等。此外,还将为养老护理人员购买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

同时《方案》表示,具体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数量等,由购买服务的民政、老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株洲去年启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试点

记者了解到,去年4月,株洲市在庆云街道社区启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试点,并成立综合服务中心,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该中心由株洲大同社工服务中心承担运营,采用“1+3”的模式,主要为社区老人提供服务,并组织社区志愿者,为儿童、青少年以及遭遇经济或情感困境的家庭服务。

服务中心对每个服务项目编制了不同的量化指标,如老人服务项目,在一年内,社工要完成12个项目的服务指标,包括至少100次的探访,举办面向100人次的讲座4次、开展活动6次等。每一次探访或活动后,都要将活动过程、出现的问题、解决措施等如实做好记录。

此外,记者从全市财政工作会议获悉,今年株洲市将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研究制定指导性目录,抓好试点项目建设,并逐步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占公共服务项目资金的比例。

株洲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短板”在哪?

去年,株洲市首家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试点以来,取得不少成效。然而在株洲,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并无先例可循,推行仍然存在多重阻力。其中,社工人才的严重缺口是主要难关。据媒体报道,目前,全国拥有专业社工近30万,而湖南只有5000余人,且大多集中在长沙地区。

据相关部门统计,目前株洲持“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的专业社工不足60人,而专业社工组织也仅有一家。现行的国际标准是每500人配备1名社工,目前株洲全市将近400万人,那么株洲专业社工的需求总量应接近8000人。

同时,市内高等院校尚未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这条产业链上,缺乏供给一方。(记者 陈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