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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陈出新
2015-02-13 11:20:56
  
红网

株洲日报2月13日讯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我市今年如何着手?2月12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党委坚持“五个一”、纪委执行“十项制度”是今年我市的特色动作。

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党委书记要种好责任田

市委近日印发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提出,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集体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和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做到“五个一”,即就党风廉政建设,年初结合主管或分管工作开展一次专题研究,年内牵头抓实一项具体工作,年中开展一次专门调研,年底听取一次汇报,将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述职述廉的一项重要内容。

“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既要挂帅又要出征,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做到“五个一”,可使从严治党的要求更好地得到落实。

通报曝光反面典型,严格责任追究

《实施办法》要求,要建立完善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工作制度。

各级纪委(纪检机构)要围绕中心,认真履行纪委(纪检机构)监督责任,重点建立健全执行“十项制度”,即反腐败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涉腐线索集中排查和管理制度,纪律审查主办人责任制度,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巡查制度,党政负责人述廉述责评议制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履责约谈制度,“四风”问题及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制度,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督制度。

对“四风”问题及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主要是对那些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形成震慑,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

《实施办法》强调,要建立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体系。实行“签字背书”,落实责任报告,加强巡查监督,强化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记者 沈全华 通讯员 吴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