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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每年拨1500万助特困家庭子女上大学
2015-02-12 18:37:07
  
红网

潇湘晨报长沙2月12日讯 今日(2月12日),长沙市政府发布《长沙市特困家庭子女高等教育助学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长沙将建立特困家庭子女高等教育助学金,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500万元,帮助特困家庭子女上大学,《办法》自3月3日起施行。 

助学金资助为一次性资助,低保家庭大学生每人资助5000元,其他特困家庭大学生每人资助3000元。 

“申请攻略” 

资格条件 资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 (一)长沙市低保家庭子女或其他特困家庭子女。其他特困家庭具体指:家庭年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的100%至200%之间;或者其家庭成员因病、因其他突发事件在申报前12个月内家庭刚性支出较大,且申报前12个月内家庭总收入减去支出后其年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00%以下。 (二)本年度录取到一本、二本、三本或高职院校全日制大学的学生(按国家任务计划形式录取,含保送到本科院校的学生,不含录取到有津贴的军事院校的学生)。 

材料篇: 特困家庭子女需要资助的,应由其本人或者监护人持下列材料到户籍所在村委会、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或家庭特困证明; (二)特困家庭子女入学资助申请报告; (三)大学录取通知书及本人相片2张(1寸); (四)填写长沙市特困家庭子女高等教育助学金申请表。 

审核篇:(一)村委会、社区接受申请后,组织人员对申请对象家庭逐一入户核查,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在村委会、社区公开栏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结果报乡镇(街道)民政办。 (二)乡镇(街道)民政办派专人逐个上户调查核实申请对象家庭经济情况,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集中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结果上报区县(市)民政局(慈善会)。 (三)区县(市)民政局(慈善会)组织专门班子逐户上门了解和审核申请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并利用当地民政部门网站等媒体集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后将结果上报长沙慈善会。 (四)长沙慈善会将区县(市)民政局(慈善会)上报的名单送市教育考试院和市民政局,由两家单位分别审核录取资格和低保资格。 (五)长沙慈善会组织专门力量对经市教育考试院和市民政局审核合格的申请对象家庭随机入户抽查。 (六)长沙慈善会将经上述程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对象作为拟救助对象,在《长沙晚报》、长沙民政信息网和长沙慈善会网站等媒体上公示3天。对公示有异议的资助对象,由长沙慈善会重新调查核实。 (七)公示无异议者,由长沙慈善会提交长沙市特困家庭子女高等教育助学金评审监督委员会集中评审,评审结果作为终审意见。 第九条 市人民政府高等教育助学金评审监督委员会确定资助名单后,由长沙慈善会将分属不同部门的资助名单分别发给相应主管部门,由各部门自行发放助学金。 

发放篇:助学金以银行卡形式发放,于当年10月1日前发放给资助对象。(记者 赵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