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辰溪站2月12日讯(通讯员 米承实)在2月11日召开的中共辰溪县十一届纪委九次全会暨反腐败和作风建设工作会上,表彰了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与往年不同的是,此次只发了一纸通报,以排名靠前的形式通报了先进单位,取消了先进个人,没有发放奖金,连奖牌也没有发。
“保存一份盖了县委大红公章的表彰通报,无论是集体还是个人,都比保存一个奖牌和一张奖状更有意义,更有价值。”受到通报表扬的辰溪县伍家湾乡党委书记田毅说,“一个奖牌要花百把块,不花这个钱就节约了一笔钱,我十分赞同!”
“县委不发奖金和奖牌,一纸通报表扬先进单位,以精神奖励为主,旨在厉行节约。此次会议在这块就节省了近万元。”辰溪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舒林子说,“这种奖励形式,以后还要坚持。”
辰溪县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严控表彰评比。除县委、县政府以目标管理责任书形式下达的工作任务外,县直任何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各类检查评比考核验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组织开展的须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方可进行;大刀阔斧将77项评比表彰整合为综合表彰奖励、专项表彰奖励、特殊表彰奖励和联合表彰奖励4大类19项,为检查评比考核“瘦身”。
同时针对表彰奖励不按规定程序报批、随意提高规格等问题,辰溪县建立考核奖励活动检查评估机制,严格实行按程序报批制度,严禁擅自设立其他表彰项目。凡未纳入公示范围的不得进行表彰,且每次表彰的先进集体不超过参评单位总数的3%,先进个人不超过参评人总数的5‰,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民生当中。
“瘦身”又“瘦奖”,效果明显。实施一年,辰溪县仅节省表彰评比奖牌开支和奖金近30万元。而2014年全县投入到教育、社保、医疗、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等6项民生支出就高达132776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