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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区通报十起违法违纪违规典型案件
2015-02-12 11:09:40
  
红网

株洲晚报2同月12日讯  11日,株洲芦淞区纪委召开四届七次会议,通报十起违法违纪违规典型案件。

株洲芦淞区环卫处书记易文亮工作日中餐饮酒

酒后毁损公私财物、殴打他人案

案情:2015年1月22日中午,易文亮等人违反规定,在工作日中餐饮酒。酒后易文亮回到老政府办公楼踢开两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房门,砸毁湘银物业客服中心电脑显示器三台、电话机一台等物品,并打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祝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处理:2015年2月,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常委会同意,给予易文亮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给予其相应的政纪处分。其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株洲芦淞区区城管局副局长、区环卫处主任汪金保等人

工作日中餐饮酒案

案情:2015年1月22日上午,区环卫处召开绩效考核工作会议。中午,汪金保、易文亮(另案处理)、孟宪海、凌峰、刘卓辉、易文斌等人到解放街湘鄂厨房吃工作餐。期间,违反规定中餐饮酒。

处理:2015年2月,区纪委常委会依据相关规定,给予汪金保、孟宪海、凌峰、刘卓辉、易文斌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

株洲芦淞区区城管大队易亿明、区粮食局副局长张和明介绍贿赂案

案情:2012年9月至2013年3月,易亿明为了能在复员安置中享受特殊照顾,提供10.8万元给张和明,请其帮忙找关系安排到区某局工作。张和明将其中7万元送给该局局长江某某(已故)用于打点关系。后因工作安排未达到易亿明预期,2013年3月,张和明将余款3.8万元退还给易亿明。

处理:2014年11月,区纪委常委会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张和明、易亿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株洲芦淞区区人社局副局长陈亚克等人玩忽职守案

案情:2010年至2011年期间,区人社局副局长陈亚克、区人社局劳动就业管理局局长董葆良、区人社局劳动就业管理局科员颜开没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致使职业技能补贴被相关学校骗走,给国家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22.36万元。

处理:2014年8月,经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陈亚克、董葆良、颜开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2014年12月,区纪委常委会依据相关规定,给予陈亚克、董葆良、颜开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株洲芦淞公安分局干警黄春峰挪用公款案

案情:2012年4月,黄春峰在办理张某某涉嫌侵犯著作权案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暂扣款12万元存放在其私人银行账户上,并多次挪用该款归个人使用,其行为已构成违纪。

处理:2014年7月,区纪委常委会依据相关规定,给予黄春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株洲芦淞区区龙泉街道原龙泉村村主任梁细如挪用资金案

案情:2013年6月,原龙泉村村主任梁细如在明知村集体资金不能外借,也没有召开村支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情况下,利用其担任村主任负责财务审批工作的便利,两次私自批准同意借款共计人民币20万元给村民刘某使用,至2014年2月26日案发,刘某一直未归还借款。

处理:区纪委2014年3月27日对梁细如进行了党纪立案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此案经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1月9日终审判决,判处梁细如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六个月。

株洲芦淞区区庆云街道谭家塅村殷志军、黄桂芬职务侵占案

案情:2010年7月,殷志军、黄桂芬在担任庆云街道谭家塅村村民小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株洲芦甬物流仓储项目付给该组的地面设施补偿款非法占为己有并使用,构成职务侵占罪。

处理:2014年7月,区纪委常委会依据相关规定,给予殷志军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黄桂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株洲芦淞区区枫溪街道湘江村村主任易自力组织他人赌博案

案情:2011年以来,易自力为获取非法利益,在自己经营的芦淞区金盆山庄内,多次召集他人打“深圳麻将”进行赌博。每场输赢数万元,累计赌资数十万元,其行为构成赌博罪。

处理:2013年11月,石峰区人民法院以赌博罪判处易自力有期徒刑一年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2014年1月,区纪委常委会依据相关规定,给予易自力开除党籍处分。

株洲芦淞区区枫溪街道栗塘村村干部袁树良、袁志平

私设“小金库”、公款请客送礼案

案情:2005年4月至2014年4月,袁树良在担任枫溪街道栗塘村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期间,在明知国家政策、法律不允许设立账外账的情况下,伙同村主任袁志平及村出纳雷利君私设“小金库”,并于2012年至2014年期间花费数万元用于请客送礼,其行为已构成违纪。

处理:2014年12月,区纪委常委会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袁树良、袁志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雷利君党内警告处分。

株洲芦淞区区枫溪街道办副主任蔡林公车私用案

案情:2014年7月7日下午下班后,枫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蔡林私自驾驶湘B1FX68城管执法车辆,在芦淞区建宁小区会见朋友。其公车私用行为被举报。

处理:此事经枫溪街道调查属实。经枫溪街道研究决定,给予蔡林通报批评,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上交车辆使用费用。(记者 廖喜张 通讯员 梁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