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新晃站2月11日讯 (张亚岳 张雅萍) 日前,新晃县司法局兑现2014年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奖励资金2万余元,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实施以来,新晃县首次在乡镇、村(社区)实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政策,一年来,全县1076个人民调解员活跃在各辖区的乡镇、村(社区)、村民小组,担负着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任。
按照《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试行办法》,该局经过核实各司法所对各基层人民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的登记情况,2014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调处结案、符合奖补条件的矛盾纠纷共45件,按照一般纠纷、重大疑难纠纷每件分别补助30元、300元的标准发放了“以奖代补”资金,共兑现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奖励资金2万余元。
新晃县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奖励制度的推行,极大地调动了各调委会及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责任心,筑牢了基层调解组织在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