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蓝山站2月10日讯(通讯员 李彦霖 聂学毅)年关将近,人民群众纷纷前往县城市场内购买年货,一市场内人来人往,县城内洋溢着浓厚的过年气氛。每年这个时候,犯罪分子也流窜到人员密集地伺机作案。为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蓝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巡特警大队组成反扒小组,便衣前往县一市场巡逻,对街面犯罪进行防控和打击。2015年2月8日,反扒小组在县一市场内成功抓获3名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嫌疑人,严厉打击了街面犯罪的嚣张气焰,为群众挽回了经济损失。
2015年2月8日上午11时许,便衣民警在一市场内巡逻时,发现之前因盗窃罪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彭某幼穿梭在人流中鬼鬼祟崇不断地打量着过往人员,形迹可疑。反扒民警察遂不动声色地监视着彭某幼的一举一动,以免打草惊蛇。当日中午12时许,彭某幼终于按捺不住,正当他拿着镊子对一名正在购买年货的中年妇女实施盗窃时,便衣民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其抓获。直到彭某幼被抓获,受害人成某某才反应过来,她感激地对民警说:“感谢公安民警帮我抓到了扒手,这些钱是我儿子媳妇给我,让我出来买年货的,如果丢失了,我真不知道该怎么与家人交代啊!”。
抓获彭某忠后,便衣民警继续对一市场开展街面防控。当日中午14时许,反扒小组巡逻至一市场内一店面门口时,注意到一名妇女前后尾随着两名男子,期间二人不断进行着眼神交流,行迹十分可疑,遂进行布控。果不出所料,两名男子分工协作,由其中一名实施扒窃,另一名负责望风,对受害人实施了盗窃。得手后二人正欲逃离现场时,布控民警果断出击,对该二人实施了抓捕。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彭某幼(男,外号:“瞒天”,塔峰镇东村村民,无业)、肖某键(外号:“喜仔”,塔峰镇岭脚村村民,无业)、李某喜(外号:“耀拐”,塔峰镇高阳村人,无业)交代了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目前,该三人因涉嫌盗窃罪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羁押在蓝山县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