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沙时报2月9日报道“你好,请你出示工商营业执照、环保手续以及排污许可证。”近日,长沙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大队、县环保局联合县公安局、县执法办、县工商局、县工信局等部门开展2015年春节前环境隐患排查专项执法行动,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打击。
2日下午4时许,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位于榔梨街道土岭社区的某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还没走进厂房,就闻到一股刺鼻的怪味,厂房内外到处都蒙了一层厚厚的灰,且污水横流。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这家于2014年7月投产的公司,至今未办理任何环保手续。
“我们是芙蓉区东岸乡搬过来的,之前办了营业执照的。”该厂负责人刘先生说,搬过来后就一直在此处生产,尚未办理环保手续。随后执法人员查看了该厂的执照,发现执照登记的场所仍是芙蓉区东岸乡,并非长沙县,属于非法经营。
“此厂第一是没有手续,第二没有治理设施,现场地面灰比较多,而且污水没有经过处理外排,我们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告诉他要办理相关的环保手续,如果没有手续的话我们就要取缔该厂。”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大队中队长刘志刚介绍,日后,还将不定时对此处进行督查,若是仍在生产,将按新《环保法》等相关规定,将厂方负责人移送公安部门作行政拘留处理。
当天,执法人员还对榔梨街道、星沙产业基地和长龙街道的几家小微企业进行了环保检查。据了解,本次行动主要对长沙县范围内涉水、涉危废、涉重金属、非法小作坊、扬尘污染严重的工地及废气大户进行全面排查。
此次行动从2日持续至5日,共计检查各类企业及经营单位45家,下达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8份,停止生产用电供应单位6家,强制关闭经营单位3家(长沙县吴德才豆腐作坊、长沙县陶昌进豆腐作坊、长沙县星沙心洁被服清洗部),下达现场监察文书45份,有力打击了长沙县目前存在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记者 赵鹏 通讯员 蒋容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