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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233人违反“八项规定”受党纪政纪处分
2015-02-09 09:55:56
  
红网

岳阳日报2月9日讯  2014年,在岳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反腐倡廉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从今天起,本报推出《201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系列述评》,以飨读者。

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和市委统一部署,把监督作风建设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作风建设落地生根。

有的放矢抓重要节点

紧紧围绕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刹风肃纪,将重要节点连接成线,长期抓、经常抓,通过规范小细节,促进作风大转变,是新时期加强作风建设的有效举措。

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这一思路和做法,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节前下发通知划出纪律红线、节中组织开展明察暗访、节后通报违纪典型已成为我市作风建设的常规性工作。

在春节、清明、端午期间,通过北斗定位公车监管平台,对全市市直单位公车的运行轨迹和数据进行综合分析调查,开展公务用车督查,让公车私用等问题无所遁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来,查处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6 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人。

国庆节期间,市纪委组成8个检查组,各县市区组成46个检查组,抽调检查人员220多人,深入部门单位、宾馆酒店、政务服务窗口开展明察暗访,发现违反工作纪律135人次。

通过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使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绷紧了“过节更要正作风”的脑中弦,从根本上打消少数人的侥幸之心、观望之想,使良好风气从“一日新”到“日日新”,从“一事新”到“事事新”。

动真碰硬抓执纪问责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回应、坚决纠正、严肃查处、严格追责。

坚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督促县市区加大作风建设力度;

在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巴陵风纪网”开设“反‘四风’曝光台”,接受群众网络举报,强化社会监督作用;

对违纪违规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市纪委分2次对42起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对作风建设类违规违纪问题坚决纠正、严肃查处、严格追责,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257起,处理 31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3人。

着眼长远扎制度笼子

作风建设必须长期抓、反复抓,更要扎牢制度“铁笼子”,严防“四风”问题反弹。“考察调研时召开的各类会议,不发放材料袋、笔和记录本”;“同城公务活动不安排用餐”;“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岳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岳阳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岳阳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岳阳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规范相继出台,作风建设“制度之笼”越扎越紧。

据统计,2014年,市级层面党政机关发文、会议、议事协调机构分别较上年同期减少25%、24%、69%;全市平均公务卡消费支出占授权支付的比重达52.8%,“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