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2月6日报道 带男友回家串门,没想到男友竟顺走母亲钱包内的现金。近日,常德市石门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么一起盗窃案,被告人谈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4年6月,谈某与迟某经人介绍后相识,交往一段时间后迟某被谈某打动,将其列为男友并经常带其回家。因为经常能出入迟家,在了解迟家的环境并取得迟家人信任后,谈某起意伺机盗窃迟家财物。2014年9月的一天下午,谈某趁迟某午休、迟母外出之机,以寻找指甲剪为由,盗走迟某姐姐的黄金戒指和黄金耳环,之后又骗得迟母的柜子钥匙,将其放在卧室柜子内钱包中的现金7000元盗走。(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 通讯员 覃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