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网2月5日讯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会是他偷走我的钱。”受害人邓女士感叹。2月3日晚上,邓女士与一帮朋友在平江县开发区某KTV唱歌,散场时,发现自己包里的2000元现金被盗,于是报警。平江县公安局天岳派出所派出所民警通过调查,发现小偷原来就是邓女士刚认识的“朋友”郑某。
2月3日晚上23点多,邓女士应朋友的邀请来到县城某KTV包厢唱歌。来到歌厅后,经朋友介绍,认识了郑某。唱歌期间,邓女士将自己的小提包放在包房的沙发上,因为在场的都是朋友,邓女士并没有多关注自己的提包。散场后,邓女士拿回包后发现自己的2000元现金不见了。
“我根本没有出过包房,不晓得钱怎么不见了的。”急的不行的邓女士在朋友的建议下,拨打了报警电话。
接到报警后,天岳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过对现场人员逐个询问,发现与邓某一起在该包房唱歌的郑某有重大嫌疑,遂对郑某进行二次询问,经讯问,郑某对自己盗窃邓某包内现金的行为供认不讳。经查,邓女士与郑某等七人在该KTV唱歌,郑某趁她不注意,从她提包内盗得现金2000余元并藏匿。目前,郑某已被行政拘留,被盗现金如数追回。(记者 赵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