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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男子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回村销售
2015-02-05 14:51:37
  
红网

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微型面包车

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微型面包车

红网东安2月5日讯(通讯员 叶治强)2月4日,湖南省东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辆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微型面包车,驾驶员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2月4日17时许,执勤民警在安全检查服务站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一辆车牌号为湘M9**89的面包车突然减速,欲调头驶离。民警见该车前轻后重,便示意驾驶员立即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的证件,驾驶员神色慌张道:“车上就我一个人,没有超载!”民警见驾驶员答非所问且神色慌张,立即对车内进行检查。驾驶员打开面包车后,露出一车散装的烟花、爆竹。民警让司机出示“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可司机不能提供任何资质证明以及运输手续,且该车也没有悬挂危险品警示标志。

由于驾驶员既没有相关的运输手续,也无法出示购买许可证,属于非法运输。为确保安全,民警立即控制了驾驶员及车辆,并移交东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处理。经查,邓某,男,52岁,系东安县鹿马桥镇人,因春节将近,邓某在东安县城购买了20余箱烟花、爆竹,准备带回村里销售给其他村民。

目前,东安县治安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对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邓某行政拘留5日。

东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黄战林介绍说:烟花爆竹承运人要向公安机关申请“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运输烟花爆竹时必须使用专用车辆进行运输,承运人要有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证明,驾驶员、押运员要有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具备防火、防盗功能,并悬挂危险品警示标志,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明,禁止装烟花爆竹的车厢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