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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检察院“三书两报告”构筑廉政建设新机制
2015-02-04 09:50:07
  
红网

红网蓝山站2月4日讯(通讯员 黄军兴) 2014年以来,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腐败体系,蓝山检察院积极探索廉政建设新机制,建立健全了“三书两报告”制度。

“三书”分别是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报告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函告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建议书》。年初,院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和全年工作重点,制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报告书》分别送达10位院领导班子成员及专职检委会委员,报告各位院领导所负责的反腐倡廉专项工作和抓责任制落实的工作安排;制作《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函告书》,分别送达14个内设机构,进一步明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要求。年中,根据院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检查情况,由纪检组向院领导班子成员、专职检委会委员和中层单位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建议书》,指出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建议其整改落实。

“两报告”是指责任领导和中层单位书面向院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一年两次,每半年报告一次。

通过实施“三书两报告”制度,县检察院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更加明确,主体责任更加具体,监督重点更加突出。同时强化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更好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形成了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为蓝山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