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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2014年171户规模养殖户退出禁养区域
2015-02-04 09:05:42
  
红网

湘潭日报2月4日报道 2014年,岳塘区荷塘乡群力村的袁红旗迎来了事业一次关键转折:省政府湘江保护与治理“一号重点工程”要求,2014年和2015年两年内要完成湘江沿岸一公里范围内规模畜禽养殖退出,2014年要完成湘江干流一公里范围内300头以上规模养殖户的退出工作,他家的养殖场正好位于这个范围内,袁红旗亲手拆除了养殖栏舍,将开始新的生活。

2014年湘潭共须完成52户畜禽规模养殖场退出任务,为促进任务完成,湘潭市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引导,全市实际退养规模场171户,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任务量。2015年1月27日,湘潭市湘江干流养殖退出工作通过省级验收。

制定养殖规划

湘潭市是全国知名的生猪养殖大市,以生猪为主的畜牧业十分发达,同时畜牧业面源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需要进行科学规划,调整生猪养殖的区域布局,减少养殖对环境的污染。”市畜牧兽医水产局负责人说。

2014年12月底,我市发布并实施《畜牧业发展区域布局规划》,通过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科学划定畜禽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引导风景名胜区、工业开发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湘江干流1公里以及支流0.5公里范围内的养殖户逐步退出,鼓励到边远地区、优势区域和适宜养殖区域投资建场。随后各县(市)区先后发布了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三区”划分通告。

加大退养投入

市发改、财政、畜牧等部门明确了项目资金投入导向,引导猪场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对主动进行环保设施改造的猪场项目优先立项,项目扶持资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等优先支持、奖励有环保意识、建设了环保设施的养猪大户。

为加快推进湘江干流两岸规模养殖退养工作,市政府切实保障了退养配套经费。市财政明确城区按75元/平方米对栏舍及配套设施面积进行配套,对湘潭县按100万元给予以奖代补;湘潭县财政明确按150元/平方米进行配套,并按补偿金额总数的5%安排工作经费;雨湖区财政和岳塘区财政均明确按75元/平方米予以配套。

减少源头污染

“目前,湘潭市形成了沙子岭猪原种场连续动态发酵处理模式等六种生态环保养殖新模式,将继续加大推广力度,从源头上减少畜禽养殖污染。”市畜牧局负责人说。

对新建的规模化猪场进行指导,要求远离居民区,实行生产区、生活区、污水处理区与畜禽无害化处理区分开;对已建好的大、中型规模养猪场大力推广“三改二分再利用”技术,即改水冲清粪为干式清粪,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排污为暗沟排污,实施固液分离、雨污分离,粪便无害化处理后再利用;对小型养殖户指导其建设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 “四池一塘”(四个分级发酵池,一个氧化塘)粪污处理系统,形成“规模养猪—沼气利用—沼渣、沼液用于种植和水产养殖”的生态循环养殖模式。

2015年6月底前,湘潭市还须继续完成湘江干流两岸1000米范围内50头以上规模养殖户的退出工作。市畜牧局负责人说,将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密切部门联动,落实好补偿资金,从政策和资金上保障退养工作顺利开展和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记者 马贵)